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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1。男方不愿意离婚?2.我可以起草离婚协议让他签字盖章吗?如果他签字盖章,协议生效吗?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1。男方不愿意离婚。2.我可以起草一份离婚协议让他签字盖章吗?

离婚 2021-03-15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经由民政部门的盖章,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双方都必须遵守。如果一方想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以内进行起诉。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 离婚案件中,女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男方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起诉的时候,男方要写离婚起诉状,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或者聘请律师进行辩护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1、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小;因此,男方一方如果坚持离婚的,可以在第一次判决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2、如果女方有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两人感情不合分居达两年的、女方与他人同居等情况且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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