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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男方要求我起草离婚协议,他签字,这样的话,是不是不生效呢

离婚 2019-05-01 12: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对方不能自行处置,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因此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能够就财产分割以及抚养权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合意的秦光霞,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签字即视为达成并且生效,在民政局通过等级备案后变生效。
  •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书写,经双方签字后即有法律效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怎样起草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书写,经双方签字后即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  很多当事人签好字后遇到对方反悔,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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