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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支付任何风险。现在无缘无故要被开除,还说辞退没有工资和底薪。我有权利向他索要应得的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1-03-16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被公司开除用人单位仍应该给付员工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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