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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农民。离婚后,我是否属于责任土地将与夫妻财产分割。在我的离婚协议中,夫妻财产归男方所有。如果不属于财产,离婚七年了还能追求土地吗?

离婚 2021-03-17 0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6)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夫妻离婚时财产协议是否有效:夫妻离婚签订的财产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要看协议是否符合生效的要件,如果协议是否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财产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为无效。
  • 婚内,当事人一般无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分割: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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