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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桡骨骨折,无脱位,石膏固定保守治疗,医药费已由对方支付,我已出院,起诉对方能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 2021-03-17 0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关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保险公司的垫付款是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医院的;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 法律规定可以赔偿医疗费。医疗费用的计算,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车祸住院治疗的,需要赔付医疗费。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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