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在事业单位从事临时工七年多,没有劳动合同,单位也没买过保险,只有工资。现在想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单位该不该给我补这些年的保险?

保险纠纷 2021-03-17 0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做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立即为其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如果公司拒绝,你即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处罚;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为你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欠缴的社会保险。
  • 你先不要主动辞职,先咨询律师,根据单位侵犯你权益的地方,比如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以单位违法侵犯你权益为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 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赔偿计十一月工资,要求补缴保险。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濮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