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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损害赔偿是债权吗?诉讼时效答辩一定会采纳吗?

损害赔偿 2021-03-19 0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让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践中有一个大概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在审理案件中,法官重点考察过错方实施行为的多寡、时间的长短、手段的恶劣程度、公开度以及对过错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对受害人肉体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典权是一种物权。典权就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主要有不具有变价受偿性、不具有不可分性、不具有物上代位性、不具有从属性等特点。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力。
  • 典权是中国一项古老的传统制度,以其特有的便民功能存植于中国千百年。所谓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典权是物权的一种。典权的效力,主要涉及典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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