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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想和爱人登记结婚。我现在有房子了。女方要求我们的名字要体现在房产协议上。如果离婚了,是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

离婚 2021-03-19 07: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此房如果是你丈夫父母出资所购,应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后来按揭部分是你们夫妻所承担则此房应为共同财产,首付部分视为男方父母对其个人赠与。
  • 对于房产是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简要的列举如下情况: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全款支付的,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就是当事人婚前的个人财产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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