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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结婚内怀孕,但在孩子出生前离婚的话,出生的孩子是未婚的孩子吗?

离婚 2021-03-20 18: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女判定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0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 怀孕期间不存在抚养权的,子女要生下来才有抚养权,根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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