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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女方签自己的户,孩子的户男方不给咋么办?

离婚 2021-03-22 08: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的,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般来说,2岁以下的孩子会判给母亲。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但女方的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如果诉讼时孩子已满10岁,在诉讼中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 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并要求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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