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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在XXX上班6个月,加班3个月,9月下旬公司派他去北京出差,连续培训了3天不与外界联系,周六上班,9月30号晚上7点多回宾馆后到第二天下午5点才被发现送去医院急救,是脑出血,这算工伤吗?我老公在XXX上班6个月,加班3个月,9月下旬公司派他去北京出差这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1-03-26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岗位或者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经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的属于工伤。若是下班后猝死,虽因构不成工伤,但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劳动者猝死的,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 在工作场所受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
  • 高血压病为一种常见病,发病原因及发病时间很难确定,现行政策也没有按工伤处理的规定。在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内发病,正常情况下,依法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只能享受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
    若因高血压犯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的认定为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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