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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首付和还贷都是方出资,离婚怎么分

离婚 2021-03-27 2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即是说婚前买房婚后独自还贷的,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 若双方还贷均用的是婚后所得财产,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增值部分应当均分。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计算,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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