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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的老公结婚之前买了一套房子,但是首付是老公付的,但是结婚之后贷款是我们两个一起还的,然后现在我们感情有点不和,我们现在准备离婚,所以请问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怎么分呢?希望你能解决我的问题,谢谢。

离婚 2018-08-23 18:0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比如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小明的名字,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房子八成要归小明个人所有,首付款20万是小明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两人共同还贷10万块钱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配。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房子归小明,小明归还小红5万元共同还贷部分,剩下没还清的70万贷款债务归小明。希望能帮到你!
  • 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你好,您可以分割共同还贷部分。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你好,这种情况下房屋登记如果还在男方名下时,如果男方不能证明婚后还贷部分是用其个人财产偿还,那么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后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房子会判决给男方所有,但男方需要给女方补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和相应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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