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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和我男人结婚两年多了。我现在要离婚了。我可以分财产吗?

离婚 2021-04-05 23: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3、《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 你是女方本人吗?结婚证什么时候领的?哪一方更想离婚?另一方同意离婚吗?有什么比较大的财产?如果准备打官司离婚,请把这些内容补充一下
  • 你好,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名下财产,不能分割父母的财产。离婚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用于家庭生活的对外债务,可以协商财产归哪一方所有,或者债务由哪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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