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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的名字是投保人的名字还是被保险人的名字?

保险纠纷 2021-04-12 04: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撇开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损失无疑是由致害人赔偿,致害人承担的是侵权赔偿责任,归责原则一般是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一旦投保了交强
    险,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承担合同责任,无论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过错,只要被保险人应当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其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
    任原则。
    根据《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只要被保险人不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搜索
    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按照法定规则赔偿。
  • 保险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中,接受保险合同利益的人。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并载入保险合同。保险受益人可以填自己。《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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