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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结婚的孩子?妻子要离婚吗?我可以还钱吗?

离婚 2021-04-17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 要根据综合情况判定
  • 1,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
    2,孩子不到两周岁,应由女方抚养;
    3,对方带走自己的孩子不违法;
    4,如果你没有违背对方的意志和其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
    5,孩子抚养问题前面已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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