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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邻居硬要用我家的淋浴室,被我妈妈拦住,邻居把我妈妈的伤认定为轻伤,打破淋浴室的门窗,这种行为构成什么罪名,我该怎么处理呢?

损害赔偿 2021-04-24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报警。鉴定为准,如构成轻伤或以上,可同时主张承担其刑事与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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