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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遇到招标问题,母公司的分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的资质投标,这是联合体投标吗?招标文件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这家母公司的分公司有投标资格吗

公司企业 2021-04-24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招标单位要求是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它是招标单位就招标的核心技术部分、投标对象的最佳状况以及招标过程中的一些特殊问题提出自己要求的文件。它比“招标章程”具体,比“招标技术要求”原则,比“招标须知”的范围更窄。
    在具体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这四项文件的分工和区别。
  • 您好!“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实践中,大型复杂项目,对资金和技术要求比较高,单靠一个投标人的力量不能顺利完成的,可以联合几家企业集中各自的优势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联合体内部成员是相对松散的独立单位,法律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的资格条件,而不能相互替代”。
    您这种情况不属于联合体投标。
    您这种情况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主体。
  • 你好请问具体的情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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