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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处一个月的朋友借款7千,将我加入黑名单,人不见了,算骗案立么

债权债务 2021-04-25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当中的合同关系,一方欠钱不还是违反的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写不写借条不影响合同关系的成立。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行为主体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觉而“自愿”交出财物。所以民间借贷和诈骗最大的区别就是借款人是否使用了欺骗的手段,多数来说诈骗一般是骗人去投资、入股而不是借钱,只要是借钱就有还钱的义务,而还不上多数是无力偿还,也有一些事有钱不想还,但只要是借贷关系就不构成诈骗罪,具体到你说的情形不是说没写借条就是诈骗,合同也有口头形式的,其次你朋友在不了解借款人的信息情况下就将钱借出,自己肯定也要承担,借款人无能力还钱的风险。
  • 你好,建议我方固定证据固定对方个人信息起诉处理
  • 你好,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借条或者欠条以及转账凭证及时起诉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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