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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盗窃河沙被判8个月,8月23日被捕的12月18日开庭已经在拘留所待了将近4个月,现在想延长1个月的时间,不被送到监狱有什么办法呢

刑事辩护 2021-04-25 19: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可以委托律师去会见,案件开庭问题可以积极和法官联系,询问案件的具体进展。《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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