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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村里计划的住宅区,交税,l999年建的,大约400平方公里,扣除了我的土地,之后没有给我住宅基地,我一直住在里面,不知道是否违法,拆除有补偿吗?

综合法律 2021-04-25 2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了拆迁的房子怎么处理,有下面几种情况: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份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的份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份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份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 租赁的厂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用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内提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 在土地征收时,除了在批准使用期限内临时建设房屋,对耕地上违法建设的非农设施及建筑一般不予补偿,但作为耕地的产权人仍可获得该耕地对应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合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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