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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已经停止审批了吗?

农村宅基地已经停止审批了吗?

房产纠纷 2024-01-0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没有,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地即宅基地一般还是需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申请单宅基地面积要符合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与规划要求,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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