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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付款,只有预约书。因为没有正式签订住宅合同,一年多了,还没有签订合同。不去银行解放。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我不想退房。我想请他尽快解放合同。还有违约金赔偿。这个有法律依据吗

银行 2021-04-27 13: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 如果是与中介签订房屋买卖的居间合同,一般情况下不想继续买房的,就不构成违约,可以要回定金,但可能需要给中介支付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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