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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承包商,找水电工作,叫水电工,工作第八天接电时,他说可以带电工作,结果被电从高处掉下来。电击使他左手中指不太直。严重的是高处坠落引起尾椎骨折。现在在医院治疗,医疗费全部由我支付,已经花了5万多人了。我想问一下我应该负什么责任我是一个小承包商,找水电工作,叫水电工,工作第八天接电时,他说可以带电工作,结果被电从高处掉下来。电击使他左手中指不太直。严重的是高处坠落引起尾椎骨折。现在在医院治疗,医疗费全部由我支付,已经花了5万

劳动纠纷 2021-04-28 13: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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