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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工厂工作的时候,我不小心被一个从高空摔下来的工人撞了,从两米高的工作平台上摔下来,住在医院里,在诊断了颅骨和鼻骨骨折之后,请问我的医疗费用和后来的错误,工人负责赔偿?

劳动纠纷 2020-10-18 0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员工摔伤确认为工伤的,所在单位需要赔偿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 就骨折进行工伤赔偿时,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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