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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在常州x工厂工作,工厂控制工资2个月(也就是说90天)发工资一次,我们是计价器,每月工资没有明细,现在工厂没有货,工资也没有保障,我今年2月20日上班到6月1日发工资2次,现在不想个半月的工资合计7000元律师先生,你好,我在常州x工厂工作,工厂控制工资2个月(也就是说90天)发工资一次,我们是计价器,每月工资没有明细,现在工厂没有货,工资也没有保障,我今年2月20日上班到6月1日发工资2次,现在不想个

劳动纠纷 2021-04-30 22: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有地方法规对劳动定额作了特别的规定,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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