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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东租给二房东的合同到期,他们续租后,二房东以一房东不让转租的理由要向我收回商铺,那能不能要二房东补偿我的损失和转让费等费用一房东租给二房东的合同到期,他们续租后,二房东以一房东不让转租的理由要向我收回商铺

合同纠纷 2021-05-04 00: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东收取转让费是正常,合同约定行动即可。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
  • 店铺被房主收回,如果当事人不存在违约的情形,房客不能要求补偿转让费。《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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