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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8年新买的二手房,房子从16年开始没有自来水公司接手,就没交过水费,现自来水公司接手收取水费,从16年开始交,本人要求出示自来水明细,但是自来水公司说他们之前没有接手,没有明细,说现在把之前这几年的水费补交齐全,后续有水费明细,如不交会停水,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18年新买的二手房, 房子从16年开始没有自来水公司接手,就没交过水费 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5-11 18: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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