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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挪用公款,会是什么后果

刑事辩护 2023-04-23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看是否参与了
  • 会计有无参与、协助呢
  •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包括挪用公款私用或借贷给他人,而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是进行营利活动的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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