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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说他在外面借钱买车,但我没看到车。我不知道他借钱的事。离婚时,我必须承担吗?

离婚 2021-05-19 07: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借款的情况下,如果这笔款项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原因而借的,则可以以法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在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来确定如何偿还债务。
  • 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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