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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看守所释放出来应注意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4-22 01: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办理取保或者判缓
  • 法律分析:看守所出所的程序: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一)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二)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四)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五)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对于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应当移送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或者执行缓刑的、判处管制的、转送外地审查的、临时寄押解走以及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等原因而出所的,要分别依照规定,办理出所手续,并应将人犯在羁押期间的表现形成书面材料随案移交。看守所在被羁押人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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