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债权人权利债务人权利债权人权利 债务人权利

债权债务 2021-06-04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债务人的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债务人的义务:
    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