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的规定

破产清算 2021-06-09 22: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一、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二、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三、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议事规则:
    一、以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的多数或者绝对多数可决。
    二、以人数和债权额双重多数为标准。
    三、以出席会议的人数的多数同意为已足
  • 会议议程如下:债权人签到、与会其他人员签到;人民法院核对参加会议的债权人身份及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宣布参加会议的人员:债权人、管理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财务人员、工会代表;人民法院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问题的说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