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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二套改善性任房如何认定

合同纠纷 2023-04-18 19: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确定,详询可以面谈

  • 1、住房情况可填租住公房、廉租住房、租住私房、借助父母处、房改成本价房、房改标、准价房、安居工程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自购商品房、自建房等,需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住房性质进行填写。
    2、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3、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4、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5、平价房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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