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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效力因什么发生变化

合同纠纷 2021-06-16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要约的四个要件中最重要的是两个,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你好,请问是需要帮忙审查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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