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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法律依据

综合法律 2023-04-16 14: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积极主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的
  • 根据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和证据确定
  • 某个投标材料的某一部分虚假,如果依法不因此导致提供的整个材料无效的,不认为是提供了虚假材料。如果投标材料的某一部分虚假并因此导致整个材料也是虚假无效的,那么这个材料就是虚假的,应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当然,如果提供的材料本身就是伪造、变造的,肯定是虚假材料。如以单位名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者代理书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是他人代签,但加盖的单位公章是真实的,那么授权委托书或者代理书就是真实有效的,不是虚假材料。因为签字并不是决定以单位名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者代理书是否有效的条件,签字不符不导致授权委托书或者代理书无效。但是如果所加盖的单位公章是虚假的,则整个授权委托书或者代理书无效就是“虚假材料”。扩展资料在涉及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案件处理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确保投标材料真实有效是供应商应尽的法定义务,违反这一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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