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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和仲裁可以同时进行吗

仲裁 2023-04-15 18: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视具体案情而定
  •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不可以同时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仲裁调解,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告知双方裁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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