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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解除合同书面通知

合同纠纷 2021-07-09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第3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私自离岗,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提前通知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有过错的,可以不必提前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般来说,无论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还是劳动者解除合同,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但是这并非强制要求,提前与否影响的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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