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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欠我16万,现在不还,向法院起诉,她输了,但她还没还,我该怎么处理,这样的钱可以回来。

离婚 2021-08-12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 欠条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欠款凭证
  • 别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的司法途径解决,起诉前需要收集的证据如下:

    1、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信息;

    2、借据等证据证明对方欠钱不还;

    3、对方的财产线索,如果没有,尽快收集,这样能够更好地确保在赢了官司以后能够执行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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