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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籍在我叔叔家,现在想签名回来,但是外面没有房租,老家农村有房,但没有住,现在户籍在城市。我不知道现在能不能一个人搬家或者搬到父母那里。

离婚 2021-08-12 20: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土地
      需要判断土地是否属于死者的财产。若属于死者的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
      一般来说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继承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房屋
      房屋能否继承与户口无直接联系。房屋继承根据遗嘱确定。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 户口是要转了才会变的,在城市购房只是证明你有居住权,但是无法享受城里的好多福利待遇的,这正是我们好多中国农村人渴望城市户口的原因,很多大城市都拒绝外地户口进入或有条件的进入,只有深圳是最开放的,只要你买房了,登记一下就可以转,如果你不转那正是他们所希望的.这样政府可以减少财政呢(当然是很多有你想法的人才会奏效)转户口是去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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