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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向我借了1400元,拒绝还钱。我这边有一张借钱的照片。我一直向他要钱。他一直拒绝还钱。我能去警察局立案,让他尽快还钱吗?

综合法律 2021-08-13 15: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方欠钱不还,你哥可以全权委托你,代理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返还借款。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欠款的,担保人应当代替借款人偿还欠款。具体责任承担方式有如下区分:
    1、担保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如抵押、质押),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以该抵押物、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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