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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上班的时候被别人烫伤了脚,但是半个多月没上班了。工厂说他们只支付医疗费,烫伤了我父亲的人带着奶去拜访了我父亲。我们应该得到什么赔偿?你怎么索赔?

劳动纠纷 2021-08-13 17: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作时受伤按照工伤处理。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的,享受医疗期待遇,医疗期内工资照发,并且支付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构成伤残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由于其侵权主体不同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
    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
    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
    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
  • 医疗费用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法定医疗期内,因病不能工作的,非本人具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首先要看是否职业病,如果认定职业病,就去做工伤认定,获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一)治(医)疗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三)生活护理费。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伤残津贴。
    (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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