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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二次试用期

合同纠纷 2021-08-15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另外,《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等等
  • 劳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可以,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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