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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厦门的观光地旅行,在店里获得了一等奖。销售员说买s925襄翡翠项链是10%的价格,成本是4980,只买了498。我现在想退货退款,这样可以吗?业者同意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8-16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必须保证售出商品的质量,如果售出的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无条件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即便是打折商品也不能例外。促销、打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予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其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就必须依法退货。
    经营者对消费者从其处购买的商品,要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这是基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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