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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在网上认识朋友,他不知道我的真名,借给我十五万日元左右,我也承认借给他钱,这些钱在网上消费,今年经济条件不太好,确实还不行,我也没说不还给他,这是诈骗吗?

综合法律 2021-08-17 05: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网友借钱不还是否属于诈骗,要具体判断它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借钱立有借据的,是属于民事上的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是属于正常合法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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