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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恶意扣除工人工资,不给工人工资

劳动纠纷 2021-08-21 07: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老板拖欠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之后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首先,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只要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并可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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