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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裁员,工作两年半了,有经济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21-08-22 0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辞退时不给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辞退时不给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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