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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不予延续的几种情形

综合法律 2023-04-09 06: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登记在谁名下
  • 您好,需视具体 情况判断,如有争议,建议诉讼解决该问题
  • 按照产权情况确定
  • 采矿权不予延续的情形:
    1采矿权部分转让变更的:
    2.按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属于应关闭矿山的
    3.按国家有关规定属于禁止开采区域的;
    4.采矿权抵押期内的:
    5.采矿权被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法院查封扣押,或公安、审计、税务、检察等机关通知不得转让变更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业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乃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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