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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63岁了,在外面铁路线施工工地干活儿,承包人是大家当地的小包工,沒有签劳动合同书,如因工负伤我爸爸的右腿大脚趾已被切肢,我想问一下承包人应当如何赔付,应赔要多少钱

合同纠纷 2021-09-21 1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工伤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把有资质的发包单位作为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 既然是在工地干活受伤,自然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因此,赔偿应该找用人单位以及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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