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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籍是清远。我于2016年结婚,并将我的户籍迁至我的丈夫梅州。现在我想把我的户口搬回我母亲的家。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1-16 06: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找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解决!
  • 法律分析: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离婚后,没有单独的住房;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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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户口是清远的,2016年结婚把户口迁到了老公梅州,现在想把户口迁回娘家,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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